2026 年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正式启动,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分布式光伏成核心主体,9月14日开启登记,10月13日截止提交材料。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范围、申报流程、报价策略、风险提示,附2025年首轮结果参考、粤桂规则对比及全国格局分析,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6年9月启动2027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工作。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多项政策文件,本次竞价旨在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覆盖2025年6月1日后投产或计划于2027年底前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增风电、集中式光伏等项目;源网荷储、绿电直连及各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则明确排除在外。登记分测试与正式两个阶段,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30日,需通过广西电力交易平台提交核准(备案)文件、规划纳入证明、承诺投产时间等材料,并严格核对容量、类型、并网时间等关键信息。审核不通过或信息填报严重失实将影响当期及后续年度竞价资格。竞价活动拟于10月下旬开展。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旨在强化电价引导作用,促进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并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政策明确工商业用户中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及电网代理购电价格(不含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执行分时电价,其他分摊费用除外。浮动比例为:高峰上浮70%、低谷下浮70%、尖峰上浮100%、深谷下浮90%。峰谷时段按季节动态划分,全年分为四段,各含不同谷、深谷、峰、尖峰及时段;平时段为峰谷时段之外的其余时间。此外,居民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农业生产用电及青岛、淄博“电代煤”用户可自愿参与,其低谷时段统一为23:00至7:00,其余时段与工商业保持一致。(199字)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分时电价政策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方案主要包含两项优化:一是放宽峰谷时段总时长限制,将全年高峰和低谷时段上限分别由2190小时提高至2628小时,尖峰与深谷时段上限由1200小时提高至1500小时,并探索区域错时执行以匹配各地用电特性;二是建立峰谷时段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在电力供需紧张或天气异常等情况下,由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提前15天优化未执行时段,同时明确新旧零售套餐的执行衔接规则。该方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鲁发改价格〔2026〕554号山东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深度解读,落实国家1192号文要求,详解输配电费容量计费模式、60%/30% 自发自用门槛、三类项目适用范围、存量过渡期安排,附成本测算与风险提示,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介绍了《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的核心内容,聚焦工商业光伏等新增新能源项目的电价形成机制。细则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集中式与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须通过省级竞价平台参与机制电价竞争;其中,分布式项目可由聚合商统一代理参竞。竞价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统一机制电价,并设定申报充足率下限以保障充分竞争。机制电量规模综合考虑装机容量、利用小时数及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动态核定,单个项目电量上限与实际并网容量、厂用电率及历史平均利用水平挂钩。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依据投资回收周期设定,起始时间自项目全容量并网次月起算。细则还明确了资质审核、流程公示、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及争议处理等保障机制,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199字)
《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是江西省为落实国家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细则明确,2025年6月1日后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与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及源网荷储等就近消纳项目),须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机制电量与机制电价。竞价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江西电力依托专用平台组织实施,遵循透明、统一、规范原则,覆盖申报、审核、出清、公示、考核全流程。细则细化了并网认定标准、主体资质、分类竞价安排、电量规模核定、价格上下限设定及边际出清规则,并强化投产履约考核、信用管理与争议处理机制,旨在以市场化手段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消纳。(199字)
本文聚焦2025年我国光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演进与实践路径。文章系统梳理了国家层面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政策,包括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目标、虚拟电厂顶层设计及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化;重点解读《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36号文),阐明光伏从保障性收购转向市场化定价的制度框架,明确存量与增量项目的分类结算机制。同时,分析绿电绿证体系完善进展及跨省绿电交易突破,并结合山东等地实践,指出光伏需以“机制电量”为收益锚点,通过功率预测提升、配储优化等方式应对时间价值与空间价值变化,实现全维度市场参与。
本文解读新疆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本轮光伏机制电价定为0.259元/千瓦时,较2026年的0.15元上涨72.67%,逼近0.262元的上限;风电电价为0.23元/千瓦时,上涨9.52%,均结束此前持续下行趋势。与此同时,机制电量保障规模显著收窄:光伏从67.64亿千瓦时降至32.31亿千瓦时,风电从130.62亿千瓦时降至79.84亿千瓦时;单个项目申报上限比例由80%下调至50%,叠加太阳能年利用小时数调低至1022小时,实际可获保障收益电量大幅减少。值得注意的是,甘肃、云南同期竞价电价也同步上升,反映全国范围内新能源机制电价正从初期“低价抢装”阶段转向基于真实运营成本的理性回归。